常州海事处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《关于限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用电确保落实节能措施的通知》精神,除在全处范围内做好传达落实外,对全处职工在节能减排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,并落实了跟踪督察措施以确保要求能够真正落到实处。9月1日,常州海事处所有办公场所的空调均已停止制冷功能,并尽量采用自然光,做到人走灯熄,使用的各类设备做到人走机停。
常州海事处正在用行动阐释“节约用电、人人有责”的理念,用行动体现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责任意识。